顯公顯明念法法師,公元1917年生,遼寧錦西人,俗姓雷,幼年失恃(1922)。 公元1929年,顯公父偕顯公至哈爾濱極樂寺出家,拜祥林上人為師。顯公父尊號法一,至四海雲遊參訪。 公元1941年,顯公父圓寂於緬甸仰光。
公元1931年,顯公於營口楞嚴寺受具足戒,得戒和尚為禪定老和尚。次年,顯公赴浙江寧波觀宗寺,
親近天台宗第四十三祖諦公諦閑古虛老法師以及四十四祖寶公寶靜今德法師,於弘法研究社受觀宗法乳研習教觀。畢業後曾任常住糾察、庫房知事、學戒堂監學、輔講、主講等職。
公元1984年,因緣所催,顯公赴美,於大覺、莊嚴兩寺講授諸多佛學課業:天台四教儀、摩訶止觀、妙玄節要等。
其中摩訶止觀經印刷成冊。期間並主持多次禪七、佛七等法會及至各地講經開示無以勝數。曾任台灣台中市中天寺方丈、
美國佛教會大覺、莊嚴兩寺方丈暨美國佛教會會長。
顯公晚年退藏於密,駐錫於紐約莊嚴世界退居寮「佛隴小築」,仍信行與法行齊進,荷擔如來家業,教化學子,說法不輟。
顯公於傳法嗣一事甚為嚴謹,故一生僅親傳三位法子:香港覺光長老;臺灣明光法師;以及臺灣法藏法師。
公元2007年12月19日,顯公老和尚圓寂。